第11类 灯具空调

照明、加热、蒸汽发生、烹饪、冷藏、干燥、通风、供水以及卫生用装置

【注释】

本类尤其包括:——空气调节装置;——电或非电的暖床器,暖水袋,长柄暖床炉;——非医用电热垫和电热毯:——电水壶;——电烹调用具。本类尤其不包括:——制造蒸汽的装置(机器部件)(第七类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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