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类 珠宝钟表
贵重金属及其合金; 首饰,宝石和半宝石;钟表和计时仪器。 |
【注释】
第十四类主要包括贵重金属,贵重金属制品或镀贵重金属制品,并通常包括珠宝首饰和钟表。本类尤其包括:——首饰(即仿真首饰、贵重金属制首饰和宝石);——衬衫袖口的链扣,领带饰针。本类尤其不包括:——某些按其功能或用途分类的贵重金属制品(查阅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分类表),如:绘画、装饰、印刷和艺术用金属箔及金属粉(第二类),牙科用金汞合金(第五类),刀、叉和勺餐具(第八类),电触点(第九类),金笔尖(第十六类),茶壶(第二十一类),金银线制刺绣品(第二十六类),雪茄烟盒(第三十四类);——非贵重金属制艺术品(按其原料分类)。
|
群组信息 |
【1401】 - 贵重金属及其合金贵重金属锭140003,铱140045,未加工或半加工贵重金属140055,未加工的金或金箔140063,锇140066,钯140067,铂(金属)140075,铑140083,钌140085,贵重金属合金140104,未加工、未打造的银140163 新增非规范商品: 未加工或半加工黄金,未加工的银合金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