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0类 方便食品
咖啡,茶,可可和咖啡代用品;米;食用淀粉和西米;面粉和谷类制品;面包、糕点和甜食;食用冰;糖,蜂蜜,糖浆;鲜酵母,发酵粉;食盐;芥末;醋,沙司(调味品);辛香料;冰。 |
【注释】
第三十类主要包括日用或贮藏用的植物类食品,以及调味佐料。本类尤其包括:———以咖啡、可可、巧克力或茶为主的饮料;———人类食用谷物(如燕麦片或其他谷物)。本类尤其不包括:———某些植物类食品(查阅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分类表);———非食用防腐盐(第一类);———药茶和医用营养食物和物质(第五类);———婴儿食品(第五类);———膳食补充剂(第五类);———药用酵母(第五类),动物食用酵母(第三十一类);———未加工的谷物(第三十一类);———动物饲料(第三十一类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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群组信息 |
【3018】 - 食用香精,香料食用芳香剂300011,食品用香料(含醚香料和香精油除外)300048,除香精油外的蛋糕用调味品300070,制糖果用薄荷300097,香兰素(香草代用品)300131,除香精油外的食物用调味品300140,除香精油外的饮料用调味品300141 ※葡萄酒提味用烤制的天然碎木片C300136 注:1.除香精油外的饮料用调味品与3203饮料香精类似; 2.跨类似群保护商品:除香精油外的调味品(3016,3018);除香精油外的蛋糕用调味品(3016,3018);除香精油外的饮料用调味品(3016,3018)。 新增非规范商品: 除香精油外的奶酪用调味品,制饮料用草本调味品(香精油除外),除香精油外的汤用调味品,除香精油外的黄油用调味品 |